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2022)》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21〕10号)
发布时间/2021-12-31 19:13:00   来源:财政部网站   浏览/3140次   打印
【发布部门】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发文字号】税委会公告〔2021〕10号
【发布日期】2021年12月30日 【实施日期】2022年1月1日
【法律类别】关税征管 【效力层级】行政法规
【时效性 】 公告期内有效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2022)》

税委会公告〔2021〕10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及相关规定,现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2022)》,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法律、行政法规等对进出口关税税目、税率调整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2022)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2021年12月30日  

附件下载:

·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2022) .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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