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生态环境部 | 【发布文号】公告2019年第46号 |
【发布日期】2020年1月1日 | 【实施日期】2020年1月1日 |
【法律类别】废物 | 【效力层级】规范性文件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GB 5085.7-2019)的公告
(生态环境部公告2019年第46号)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防治污染,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现批准《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并由生态环境部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GB 5085.7-2019)。
以上标准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自实施之日起,《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GB 5085.7-2007)废止。
以上标准由中国环境出版集团有限公司出版。标准内容可在生态环境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查询。
特此公告。
(此公告业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田世宏会签)
生态环境部
2019年11月7日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GB 5085.7—2019代替 GB 5085.7-2007).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