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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务部公告2019年第13号(关于取消的19项由规章设定的证明事项、15项由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9-03-20 15:34:00  来源:商务部网站  浏览:774次
    【发布部门】商务部 【发文字号】公告2019年第13号
    【发布日期】2019年3月18日 【实施日期】2019年3月18日
    【法律类别】对外贸易管理综合 【效力层级】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商务部公告2019年第13号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证便民、优化服务的部署,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47号)精神,现将商务部取消的19项由规章设定的证明事项、15项由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见附件)予以公布,在公告之日起停止执行。证明事项涉及的部门规章将按程序修改,另行发布。

    附件:1.部门规章设定的证明事项取消目录

        2.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取消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2019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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