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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关总署公告2022年第82号(关于进口伊朗鲜食柑橘植物检疫要求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09-02 23:24:00  来源:海关总署网站  浏览:903次
    【发布部门】海关总署 【发文字号】公告2022年第82号
    【发布日期】2022年8月31日 【实施日期】2022年8月31日
    【法律类别】中国-中亚西亚 【效力层级】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 】 现行有效

    海关总署公告2022年第82号(关于进口伊朗鲜食柑橘植物检疫要求的公告)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伊朗伊斯兰共和国农业部关于伊朗柑橘输华植物检疫要求的议定书》规定,即日起,允许符合以下相关要求的伊朗鲜食柑橘进口:

      一、检验检疫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实施条例》;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四)《进境水果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伊朗伊斯兰共和国农业部关于伊朗柑橘输华植物检疫要求的议定书》。

      二、允许进境商品名称

      鲜食柑橘(以下简称“柑橘”),包括橙Citrus sinensis、桔Citrus reticulata、甜柠檬Citrus limetta。

      三、允许的产地

      伊朗柑橘产地。

      四、批准的果园、包装厂和检疫处理设施

      输华柑橘果园、包装厂和冷处理设施须经伊朗伊斯兰共和国农业部(以下简称“MJA”)审核备案,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以下简称“GACC”)和MJA共同批准注册。注册信息须包括名称、地址及标识代码。注册名单应在每年出口季节前,由MJA向GACC提供,GACC将在官方网站公布注册名单。

      五、中方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名单

      1.橙黄粉虱Bemisia giffardi

      2.地中海实蝇Ceratitis capitata

      3.无花果蜡蚧Ceroplastes rusci

      4.石榴螟Ectomyelois ceratoniae

      5.梨形圆棉蚧Protopulvinaria pyriformis

      6.拟长尾粉蚧Pseudococcus longispinus

      7.柑橘绿绵蜡蚧Pulvinaria aurantii

      8.绿绵蜡蚧Pulvinaria floccifera

      9.亚洲柑橘黄龙病菌Candidatus liberobacter asiaticus

      10.柑橘溃疡病菌Xanthomonas citri

      六、出口前要求

      (一)果园管理。

      1.输华柑橘果园应在MJA监管下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和溯源体系,实施良好农业操作规范(GAP),维持果园卫生条件,如周围无影响水果生产的污染源、及时清理落果、烂果等,并实施有害生物综合治理(IPM),包括定期开展有害生物监测调查以及物理、化学或生物防治。

      2.输华果园的有害生物监测与防治应在MJA专业技术人员监管和指导下实施。技术人员应当接受MJA或其授权机构的培训。

      3.输华果园应保留果园有害生物监测及防治记录,并在需要时由MJA向GACC提供。防治记录应包括生长季节使用的化学药剂名称、有效成分、使用剂量及时间等信息。

      4.针对石榴螟,输华柑橘应产自石榴螟的非疫生产点(果园),应按照国际植物检疫措施10号标准(ISPM10)原则建立,并由MJA和GACC共同认可批准。非疫生产点的组建和维护措施至少包括:

      (1)有害生物监测。从开花期至采收期结束,每3公顷设置1个性诱剂诱捕器进行监测(不足3公顷的果园也需设置1个诱捕器),每2周至少检查1次诱捕结果。

      (2)剖果检查。每2周至少取样剖果调查1次,样果可选树上可疑果或落地果,剖果数量为每公顷不少于30个果。

      如在监测或剖果检查中发现该有害生物,则相关果园的柑橘本出口季不得输华。

      5.针对地中海实蝇,输华果园须采取田间综合管理措施,包括开展监测诱捕,使用化学防治或生物防治等方法,以降低地中海实蝇种群密度。监测时间应从开花期开始至采收期结束。输华果园内诱捕器设置的密度为每平方公里至少2个(不足1平方公里的果园也需设置2个诱捕器),每2周检查一次诱捕器。一旦监测到地中海实蝇,需立即进行有效防治。

      6.针对螨类、蚧壳虫和其他中方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等,在生长季节进行检查,从开花期至收获期,每2周进行一次果园监测。如在监测中发现有害生物或其相应症状,需采用生物或化学防治措施。具体的监测计划和综合管理措施须由MJA批准,并应要求向GACC提供。

      (二)包装厂管理。

      1.柑橘加工、包装、储藏和装运过程,须在MJA或其授权官员的检疫监管下进行。包装和冷藏设施需保持良好卫生状态,并避免被有害生物再次感染(如使用防虫网等)。

      2.在包装过程中,柑橘须经水洗、刷果、杀菌、打蜡、挑拣、分级,剔除有缺陷的果实,以保证不带昆虫、螨类、烂果及枝、叶和土壤。

      3.包装好的输华柑橘应立即入库,并单独存放,避免受到有害生物的再次感染。

      (三)包装要求。

      1.输华柑橘的包装材料应干净卫生、未使用过的,符合中国植物检疫和卫生要求。

      2.每个包装箱须用中文或英文标注产品名称、国家、产地、果园名称或其注册号、包装厂名称或其注册号等信息。

      3.每个包装箱和托盘需用中文或英文标出“输往中华人民共和国”或“Exported to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4.装运输华柑橘的集装箱必须在装箱时检查以确保其具备良好的卫生条件,并保存检查记录供MJA审核。

      5.如使用木质包装,须符合国际植物检疫措施标准第15号(ISPM 15)相关要求。

      (四)检疫处理要求。

      1.所有输华柑橘需采取冷处理除害措施。冷处理指标如下:

      柠檬:3°C或以下(果肉温度),连续处理18天或以上。

      橙、桔:1.11°C或以下(果肉温度),连续处理14天或以上;或1.67°C或以下(果肉温度),连续处理16天或以上;或2.22°C或以下(果肉温度),连续处理18天或以上。

      2.冷处理需在MJA或其授权人员的监管下,按照出口前冷处理操作程序(见附件1)或出口运输途中冷处理操作程序(见附件2)进行。

      (五)出口前检疫。

      1.贸易开展后的两年内,MJA或其授权人员应按照每批货物2%的比例对每批输华柑橘进行抽样检查,最小取样量为1200个果实,同时至少对2%样品中的60个果实或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可疑果进行剖果检查。如两年内没有发生植物检疫问题,抽样比例数可降为1%,但不得少于600个果实。

      2.一旦发现石榴螟,相关果园本出口季不得对华出口柑橘。MJA需查明原因,并采取改进措施。同时,保存查获记录,应要求向GACC提供。

      3.如发现其他中方关注的有害生物,该批货物不得向中国出口。MJA需查明原因,并采取改进措施。同时,保存查获记录,应要求向GACC提供。

      (六)植物检疫证书要求。

      1.经检疫合格的柑橘,由MJA签发植物检疫证书,注明果园和包装厂名称或代码,并在附加声明中注明:“This consignment of citrus complies with the Protocol of Phytosanitary Requirements for Export of Iranian Fresh Citrus to China, and is free from any quarantine pests of concern to China.”(该批货物符合伊朗鲜食柑橘输华植物检疫要求的议定书,不带中方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

      2.对于实施出口前冷处理的柑橘,应在植物检疫证书上注明处理温度、持续时间及处理设施名称或代码等信息。对于实施运输途中冷处理的,应在植物检疫证书上标注“Cold treatment in transit”(途中冷处理),并注明处理温度、持续时间、集装箱和封识号码等信息。

      3.MJA应在贸易开展前向GACC提供植物检疫证书样本,以便备案核查。

      七、进境检验检疫及不合格处理

      柑橘到达中国进境口岸时,中国海关按照以下要求实施检疫。

      (一)有关证书和标识核查。

      1.核查进口水果是否获得《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

      2.核查植物检疫证书是否符合第六条第(六)款规定。

      3.核查包装箱上的标识是否符合第六条第(三)款规定。

      4.对于出口前实施冷处理的货物,检查MJA签字确认的冷处理报告以及果温探针校正记录;对于运输途中实施冷处理的货物,检查冷处理报告、果温探针校正记录等。

      (二)进境检验检疫。

      1.输华柑橘应从GACC允许进口水果的口岸进境。

      2.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等规定,对进口水果实施检验检疫,经检验检疫合格的,准予进境。

      (三)不符合要求的处理。

      1.如发现来自未经注册的果园或包装厂的,则该批柑橘不准进境。

      2.如果认定冷处理无效,该批柑橘将在进境口岸进行冷处理(如确认为冷藏集装箱的,冷处理可在本集装箱内进行),否则该批柑橘作退回或销毁处理。

      3.如发现石榴螟,则该批柑橘作退回或销毁处理,GACC将立即向MJA通报暂停相关果园、包装厂的柑橘输华,甚至视情况可以暂停伊朗柑橘进口。

      4.如发现任何地中海实蝇活体,则该批柑橘作退回、销毁或检疫处理,GACC将立即向MJA通报,暂停相应包装厂的柑橘输华。

      5.如发现中方关注的其他检疫性有害生物或新的检疫性有害生物活体,则该批柑橘作退回、销毁或检疫除害处理,GACC将视情况采取进一步措施并及时向MJA通报。

      6.如发现不符合中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则对该批柑橘作退回或销毁处理。

      针对上述出现的任何情形,MJA应查明原因并进行整改,避免再次发生。

      八、符合性审查

      在本项目开始的第一年,在MJA的协助下,GACC将派专家对伊朗输华柑橘种植区进行实地考察或远程视频检查,确保其符合本检疫要求中规定的相关要求。

      九、回顾性审查

      为确保有关风险管理措施和操作要求的有效落实,GACC将在贸易开始后每5年对本议定书执行情况进行回顾性审查,包括派专家赴伊朗进行考察。根据考察情况,经双方同意,对本检疫要求进行修订。

      特此公告。

      附件:1.出口前冷处理操作程序.doc

          2.运输途中冷处理操作程序.doc

      海关总署

      2022年8月31日

     

    附件1

    出口前冷处理操作程序

     

    一、冷处理设施

    1装运前冷处理只能在MJA批准的冷处理设施内进行。

    2MJA或其授权人员负责确保出口商使用的冷处理设施符合标准且具有能使水果达到和维持所需温度的制冷设备。

    3MJA或其授权人员应保留批准用于输华鲜食柑橘装运前处理的冷处理设施的注册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1)所有设施的位置及构建计划,包括所有者/操作者的详细联系方式;

    2)设施的尺寸及容量;

    3)墙壁、天花板和地板的隔热类型;

    4)制冷压缩机及蒸发器/空气循环系统的牌子、样式、类型和容量等;

    5)设备的温度范围、除霜循环控制和任何集成的温度记录设备的规格及详细资料等。

    4.在每个鲜食柑橘季节开始之前,MJA将向GACC提交当前注册的冷处理设施的名称和地址。

    二、记录仪类型

    MJA或其授权人员应确保温度探针和温度记录仪满足以下要求:

    1探针应在-3.0°C+3.0°C之间精确到±0.15°C

    2有足够数量的探针;

    3能够记录并储存处理过程的数据;

    4能够每小时至少记录一次所有探针的温度,记录显示应满足探针要求的精度,该数据信息由MJA或其授权人员查验;

    5打印出的温度记录,应有对应每个探针记录的时间和温度,并注明记录仪和集装箱的识别号的结果。

    三、温度的校正

    校正必须用由MJA批准的标准温度计在碎冰和蒸馏水混合物中进行。

    1)任何读数超出0°C±0.3°C的探针都必须更换;

    2)在处理完成时,MJA或其授权人员将用此前提及的方法验证果温探针的校正值。

    四、温度探针安插

    1.上托盘的柑橘必须在MJA或其授权人员的监管下预冷,并装入冷处理室。

    2至少用2个温度探针(分别在出风口和回风口)测量室温,至少要安插以下4个探针测量鲜果的温度:

    1)一个位于冷库中部所装货物的中心;

    2)一个位于冷库中部所装货物顶层的边角;

    3)一个位于所装货物中部近回风口处;

    4)一个位于所装货物顶层的边角近回风口处。

    3探针的安插和与记录仪的连接须在MJA或其授权人员的监管和指导下完成。

    4可以在任何时间启动记录仪记录,然而只有所有的果温探针都达到指定的温度时才能开始计算处理时间。

    5当只用最小数量的探针时,如果有任何探针连续超出4小时失效,则该处理无效,必须重新开始。

    五、审核处理结果

    1如果处理记录表明各处理参数已符合要求,MJA可以授权结束处理。如果探针也按第三条规定通过了校正,则可认定为该处理已成功完成。

    2在水果从处理室中移出之前,应对探针进行校正。

    六、确认处理结果

    1.打印输出的温度记录能表明要求的冷处理已完成。

    2MJA或其授权人员必须在确认处理成功之前保存上述记录和统计值。应GACC要求,提供上述记录以供审核。

    3如果处理未能达到所需的冷处理要求,在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重新连接记录仪,并继续处理:

    1MJA或其授权人员确认所要求的处理条件仍满足;

    2)或停止的时间与重新开始的时间间隔在24小时之内。

    上述两种情况下,可从记录仪重新连接时起继续采集数据。

    七、装入集装箱

    1.装货前集装箱必须经MJA或其授权人员查验,以确保不带有害生物,并在入口处加以遮挡以防有害生物进入。

    2.柑橘需要在防虫的建筑物内装箱,或在冷藏室入口和箱体间用防虫材料围住。

    八、集装箱封识

    1.由MJA或其授权人员用有编码的封识将装上货物的集装箱封识,封识号码需在植物检疫证书上注明。

    2.封识只能在中国进境口岸由海关人员开启。

    九、未立即装箱水果的储存

    处理过的水果未立即装箱可以储藏,但需由MJA或其授权人员维持安全状况:

    1.如果水果储存在处理室内,则处理室的门必须封闭;

    2.如果将水果转移到另一储藏室内储存,则必须通过经MJA批准的可靠方式转移,且另一储藏室内不得有其他水果;

    3.随后的装箱必须按照第七条的规定在MJA或其授权人员的监管下进行。

    十、植物检疫证书

    1.出口前冷处理的温度和持续时间必须在植物检疫证书的处理栏内注明,并且同时标注处理设施和冷库的名称或编号。

    2.水果进境时,需提供植物检疫证书、冷处理结果报告单以及果温探针校准记录。

    附件2

    运输途中冷处理操作程序

     

    一、集装箱类型

    集装箱必须是自身制冷的运输集装箱,且具有能达到和保持所需处理温度的制冷设备。

    二、温度记录仪类型

    MJA或其授权人员应确保温度记录仪与探针相匹配。

    1探针温度在-3.0°C+3.0°C之间时的误差值在±0.15°C之内;

    2有足够数量的探针;

    3系统能够记录并贮存处理数据;

    4所有探针读数的精确记录间隔必须不多于一小时;

    5可打印输出数据并识别探针号,显示相应的时间和温度、记录仪型号和相应的集装箱识别号。

    三、探针的校正

    1探针必须在蒸馏水和碎冰混合物中使用经MJA或其授权人员批准的标准温度计进行校正。

    2读数超出0°C±0.3°C的探针都必须更换。

    3必须对每个集装箱出具一份由MJA官员签字的“果温探针校正记录”,正本须附在植物检疫证书上。

    4水果运抵中国进境口岸时,中国海关对果温探针进行校正检查。

    四、探针的安插

    1预冷后的柑橘应在MJA或其授权人员监管下装入集装箱中。包装箱堆放应留有足够的空间,以便于空气循环。

    2每个集装箱至少应安插3个测量果肉温度的探针和2个测量空气温度的探针。具体位置如下:

    11号果温探针安插在集装箱内货物首排顶层中央位置;

    22号果温探针安插在距集装箱门1.5米(40英尺集装箱)或1米(20英尺集装箱)的中央,并在货物高度一半的位置;

    33号果温探针安插在距集装箱门1.5米(40英尺集装箱)或1米(20英尺集装箱)的左侧,并在货物高度一半的位置;

    42个空气温度探针分别安插在集装箱的进风口和回风口处。

    3所有探针必须在MJA或其授权人员的监督下安插。

    4水果需在预冷室中预冷,且装箱前果肉温度需降低至处理温度或以下。

    五、集装箱的封识

    1装载货物的集装箱必须由MJA或其授权人员用编码的封条进行封识。

    2封条只能在中国进境口岸由海关关员开启。

    六、处理结果验证

    1如果处理记录显示技术指标符合要求,中国海关应授权处理结束,且如探针符合第三条要求,处理应被认定合格。

    2在水果被移出集装箱前,探针需进行校准。

    七、温度记录及处理确认

    1运输途中的冷处理可以在离开伊朗口岸前开始,在旅途中、到达中国口岸前或者持续到抵达中国口岸结束。

    2可以任何时间启动处理记录,然而只有所有果温探针都达到要求温度时,处理时间才能开始计算。

    3船运公司应从计算机中下载冷处理记录,并将其提交给进境口岸的中国海关。

    4冷处理可以在到达中国港口前完成,可在航行中下载温度记录并提交给到岸中国海关以便审核。

    5中国海关将核实处理记录,并根据探针的校正结果,决定处理是否有效。

    八、植物检疫证书

    1冷处理的温度、处理时间及处理开始的时间以及集装箱号码及封识号必须在植物检疫证书中注明。

    2水果进境时,需向中国海关提供植物检疫证书、冷处理报告、果温探针校正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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