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海关总署 | 【发文字号】公告2023年第37号 |
【发布日期】2023年4月18日 | 【实施日期】2023年4月18日 |
【法律类别】通关与关税类 | 【效力层级】规范性文件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业标准管理办法(试行)》(海关总署令第140号公布,根据海关总署令第235号修改),海关总署发布海关行业标准《海关统计国家(地区)名称代码》(HS/T 71—2023),自2023年6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的文本可通过中国技术性贸易措施网站(http://www.tbtsps.cn)标准栏目查阅。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23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