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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37号(关于发布海关行业标准《海关统计国家(地区)名称代码》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4-18 19:15:55  来源:海关总署网站  浏览:923次
    【发布部门】海关总署 【发文字号】公告2023年第37号
    【发布日期】2023年4月18日 【实施日期】2023年4月18日
    【法律类别】通关与关税类 【效力层级】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37号(关于发布海关行业标准《海关统计国家(地区)名称代码》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业标准管理办法(试行)》(海关总署令第140号公布,根据海关总署令第235号修改),海关总署发布海关行业标准《海关统计国家(地区)名称代码》(HS/T 71—2023),自2023年6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的文本可通过中国技术性贸易措施网站(http://www.tbtsps.cn)标准栏目查阅。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23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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