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靠实体清单工作机制公告2025年第4号(关于将美国PVH集团和因美纳公司列入不可靠实体清单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2-04 18:00:00   来源:商务部网站   浏览/458次   打印
发布部门:
 不可靠实体清单工作机制
发文字号:
 公告2025年第4号
发布日期:
 2025年02月04日
实施日期:
 2025年02月04日
法律类别:
 对外贸易综合
效力层级:
 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
 现行有效

不可靠实体清单工作机制关于将美国PVH集团和因美纳公司列入不可靠实体清单的公告

不 可 靠 实 体 清 单 工 作 机 制

公    告

2025年 第4号


        为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外国制裁法》等有关法律,不可靠实体清单工作机制依据《不可靠实体清单规定》有关规定,不可靠实体清单工作机制决定将美国PVH集团、因美纳公司(Illumina, Inc.)列入不可靠实体清单。

        上述两家实体违反正常的市场交易原则,中断与中国企业的正常交易,对中国企业采取歧视性措施,严重损害中国企业合法权益。不可靠实体清单工作机制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上述实体采取相应措施。

        本公告未尽事宜,按《不可靠实体清单规定》执行。

        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不可靠实体清单工作机制

(商务部代章)

2025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