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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关申报不实案件免于行政处罚之路
    发布时间:2023-03-22 15:48:00  作者:王亚萍  浏览:1575次

    一、案情简介

    2022年12月,上海某生物科技公司(以下简称客户)从境外进口一批生物样品因申报品名不实被移送海关缉私调查。此批进口货物申报情况:首次海关申报品名为某某生物样品,经海关查验,发现实物为盛装生物样品的储存容器并非生物样品,后企业在申请改单程序中被移交海关缉私调查处理。海关的初步意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给予企业行政处罚。

    据了解,该批盛装生物样品的储存容器为该企业此前出口检测样品的储存容器,此次该批检测样品复进境时,因出口方操作失误原因致使生物样品未进境只有空的储存容器进境,进而引发进口方海关申报不实,被移交海关缉私部门调查。

    二、代理思路与办案结果

    兰迪海关部接受委托后,按如下思路识别风险研判可否免于行政处罚:(一)以货物属性为出发点,核实海关商品编码、申报价格、原产国等涉税因素,推进突破点。(二)复盘进出口申报程序,核实与合规性程序差异及其原因调查,剖析企业报关程序差错的原因及潜在合规性整改方向。(三)适格性法律法规检索及研判。例如首违不罚适格性条件、危害结果轻、合规性整改等。(四)其他应税因素调查与分析。

    经过详实调查,此批盛装生物样品的储存容器为多年前从国内购买的容器,属于旧容器,其进口完税价格应按折旧后价格应税;此批容器系运输容器,根据暂时进出境的相关法律法规,可在原出境时申报暂时进出境的特殊海关监管方式,复进境即可申请享受免进口税金的方式。

    针对海关的缉私调查,兰迪律师化被动为主动,主动向海关提交了上述调查事项结果及进口完税价格的重新审价依据和逻辑。经过努力,获得海关缉私部门的认可将此案重新退回海关审价部门按旧容器审价,由于按旧容器完税的进口税金与企业首次缴纳的税金金额几乎相同,最终海关缉私部门对此案不予立案,此票货物经过海关改单程序从海关放行。

    三、律师评析

    (一)合规无小事

    企业合规的价值不仅能提升企业商业竞争力,提高企业商业信誉;同时也能提升企业的行政风险防空力,甚至刑事风险的防控力。对于初创型企业,对法律法规合规事宜尚不熟练的情形下,亟需搭建自己的合规体系,例如建立自己的合规制度、搭建合规手册、组建合规团队、定时合规培训与沟通、合规风险的自我识别与整改以及合规风险识别与突发应对机制。

    (二)专业问题专业团队办理

    在日常的进出口运营中,可对日常进出口实践中合规性问题寻求专业律师的专业意见;专项的合规项目可寻求海关律师团队进行专项合规性审查;遇到海关稽查等突发情况时,第一时间联系海关律师团队介入帮助应对。

     

     


    王亚萍 海关事务顾问 王亚萍  / 专职律师
    进出口合规、进出口争议解决、走私刑辩和出口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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