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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分海关行政处罚信息双公示内容。希望有警示作用,也方便广大网友查阅、检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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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关行政处罚信息
    检验检疫
    当事人单位通过大密湾海关以一般贸易方式申报出口大黄米等商品共计81票。经查,以上81票报关单共计申报出口大黄米等商品60045吨,以上商品应当在装运前申请集装箱适载检验,当事人单位未申请集装箱(共计一个集装箱)适载检验,有使用未经适载检验的集装箱装运易腐烂变质食品出口的违规行为,违法行为具有连续性,未涉税。...
    日期:2023-12-27 20:02阅读:210次
    检验检疫
    当事人以保税仓库货物方式申报进口三票货物。该三票报关单的申报品名为“解放橘郡香水”、申报数量共计23862瓶,申报规格型号4|3|,成份含量:变性乙醇、(日用)香精、水,申报货物属性:非危险化学品。经查验、解放橘郡香水酒精浓度为80%(体积比),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应属危险化学品,当事人未报检。企业明确确认申报货物为危险化学品,申请不做化验鉴定。经核定,涉案货物完税价格共计人民币125.466793万元,漏缴税款共计人民币0万元。当事人以上行为已构成对法定检验的进口商品不予报检,逃避进口商品检验的行为。...
    日期:2023-12-24 19:03阅读:157次
    检验检疫
    当事人以一般贸易方式申报出口一票货物。该票报关单第1至8项商品申报品名为多种规格的“砷化镓单晶抛光片”。经查,所有申报货物均为《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第1926项列明的危险化学品,企业未如实申报货物属性,未申报出口法定检验。经核定,涉案货物完税价格共计人民币30.934912万元,应纳税款共计人民币0万元,漏缴税款共计人民币0万元,不涉及出口退税,无违法所得。当事人上述行为构成对法定检验的出口商品未报检逃避出口商品检验的行为。...
    日期:2023-12-24 19:00阅读:261次
    检验检疫
    当事人申报出口三票货物,申报品名均为“粘合剂”,经海关查验,实际货物为光刻胶,经海关取样检验,涉案货物均属于《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列明的化学品,符合《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中关于“危险化学品的定义和确定原则”。经计核,涉案货物完税价格共计人民币1674840元,应纳税款共计人民币0元,漏缴税款共计人民币0元。当事人以上行为已构成对法定检验的出口商品不予报检,逃避出口商品检验的行为。...
    日期:2023-12-24 18:55阅读:163次
    检验检疫
    当事人以一般贸易方式申报进口一票货物。该单商品第一、二项申报商品编号8517629900,申报品名为“路由器”,申报数量共计400台;第三至第七项申报商品编号8517621100,申报品名为“交换机”,申报数量共计30台。上述商品申报总价折合人民币81.487326万元。经查验,实际商品为路由器516台,交换机46台,无线AP1台,商品均为旧货,属于法定检验商品,未报检。经核定,涉案货物完税价格共计人民币107.194243万元,应纳税款共计人民币13.935252万元,漏缴税款共计人民币3.341899万元,无违法所得。...
    日期:2023-12-24 18:52阅读:132次
    检验检疫
    当事人申报出口一批二甲醚,重量23160千克,货值98430.00人民币,该批货物属于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的危险化学品,未按规定在出口报关前向产地海关申报。...
    日期:2023-12-22 18:49阅读:168次
    检验检疫
    当事人向天保海关申报进口一票品名为“绿茶”的货物,货物由越南货车装载运输进境。根据查验指令要求,天保海关关员对货物进行查验,发现该批货物中除申报的绿茶外,还有未向海关申报的红茶、白茶。经调查该批红茶、白茶未向海关申报进口检验检疫、未提交植物检疫证书及原产地证书。...
    日期:2023-12-22 18:47阅读:147次
    检验检疫
    当事人进口了一批植物繁殖材料。滇中海关对该批进口植物繁殖材料进行了监管,并指定该批进口植物繁殖材料在当事人的基地进行隔离检疫。玉溪地区气候变化,温度骤降,在当事人基地隔离检疫的该批植物繁殖材料中的朱蕉和小果野蕉,因是热带产品,不耐低温,加之当事人隔离基地保温措施没有及时跟上,导致该批植物繁殖材料中的朱蕉和小果野蕉被冻死。当事人发现朱蕉和小果野蕉冻死情况后,未向滇中海关申报,擅自将该批植物繁殖材料中的朱蕉和小果野蕉焚烧处理。...
    日期:2023-12-22 18:42阅读:227次
    检验检疫
    当事人一直从非海关注册果园地区收购鲜石榴、鲜葡萄从河口口岸、磨憨口岸申报出口至越南、泰国,在磨憨口岸出口水果期间,当事人报关出口收购的鲜石榴、鲜葡萄,由于当事人无向海关注册备案的果园、包装厂,当事人盗用果园、包装厂注册编号为当事人进行申报后出口泰国,经查滇南报关公司为当事人共申报了127票货物进行出口。...
    日期:2023-12-22 18:39阅读:216次
    检验检疫
    当事人申报出口一批货物 (申报品名为硫酸铵,重量:60000千 克,货值:42000元,载运工具为缅籍车辆)。当事人了解到硫酸钾出口需要进行法定检验,耗时较长,于是通过将硫酸钾伪报为硫酸铵的方式逃避出口法定检验,实现快速通关,并在硫酸钾的外包装袋上再套上硫酸铵的包装袋来掩饰实际货物。在当事人联系其国内承运人对该批硫酸钾进行了套袋,伪装为硫酸铵 ,当事人随即以硫酸铵为品名申报了该批货物,对该批货物的价格也未向缅商收取相关凭证 ,仅凭口头交代的价格42000元申报了价格。2022年8月6日,该批货物被章凤海关口岸监管科进行查验时查获,经现场清点,涉案货物共计1200袋,60000千克,申报价格42000元,在调查过程中发现申报价格与市场价格差距较大,经第三方评估机构评估国内市场批发价为 156000元。当事人的行为构成伪报品名逃避出口法定检验。...
    日期:2023-12-22 18:38阅读:18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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