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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口粗制氧化锌经查为固体废物违反海关监管规定天津新港海关行政处罚案
    发布时间:2021-10-22 14:56:00  来源:海关总署网站  浏览:1157次

    当事人于2021年6月7日向天津新港海关申报一般贸易进口粗制氧化锌60000千克,申报商品编号为3824999980。经查,该批货物属于国家禁止进口的固体废物。当事人违规进口国家禁止进口固体废物。当事人于2021年9月17日将涉案固体废物退运出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决定科处罚款人民币9万元整。

     

                                                        202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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