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20日,当事人进行稽查,发现该公司自2019年9月26日至2021年7月15日期间,进口25票麒麟菜,申报税号有误。
经查,当事人自2019年9月26日至2021年7月15日期间,共进口25票麒麟菜,总计970.59吨,总价格为147.12万美元。当事人向海关申报税号为12122990,根据海关稽查审核报告实际税号应为12122161。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五条第(一)项。
予以警告。
2022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