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力于为中国进出口企业服务
  • 海关律师网 > 海关行政处罚信息 > 外贸管制
    申报进口液晶电视固体废物申报不实违反海关监管规定文锦渡海关行政处罚案
    发布时间:2022-08-10 16:53:50  来源:海关总署网站  浏览:532次

    2021年6月2日,当事人以区内物流货物监管方式向文锦渡海关申报进口液晶显示板一批,经海关检查发现,当事人有废旧手机液晶显示板(无电池)19078个净重1526KG、废旧手机液晶显示板(带电池)904个净重72KG、废旧平板电脑液晶显示板34个净重5KG、废旧台式电脑液晶显示板75个净重675KG、废旧平板电脑1578台净重710KG、废旧平板电脑后盖板(带线路板)1箱净重30KG、废旧笔记本电脑1169台净重2108KG、废旧电脑主机18个净重118KG、废旧硬盘312个净重214KG、废旧线路板共净重3702KG、废旧机电1箱净重24KG,以上共重9184公斤未向海关申报,被查获。8月10日,经深圳海关工业品检测技术中心鉴别上述废旧液晶显示板等货物共重9184公斤属国家禁止进境的固体废物(鉴别报告编号:540221621004529RR)。

    案发后,当事人在海关责令退运后两个月内,将上述固体废物9184公斤退运出境,具有减轻处罚的情节。

    以上行为有海关检查(查验)记录表、海关进出境人工查验记录单、案件查获经过、《进境货物备案清单》、海关扣留现场笔录、海关扣留决定书、海关扣留(封存)清单、深圳海关工业品检测技术中心鉴别报告(编号:540221621004529RR)、查问笔录、查获货物照片、陈述报告、情况说明等书证物证为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1.科处当事人罚款人民币25万元整。

    当事人应当自本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六条、第六十七条、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履行上述处罚决定。

    当事人不服本处罚决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第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之规定,可自本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深圳海关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本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九十三条之规定,当事人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可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出罚款数额;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处罚决定又不申请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海关可以将扣留的货物、物品、运输工具依法变价抵缴,或者以当事人提供的担保抵缴;也可以采取法律规定的其他行政强制执行方式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022年02月28日

    相关推荐
    留言(0)
      *请勿发布暴力、色情等违法不良信息,一经发现将会进行封号处理!
      法律服务
      热点推荐
      最新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