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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税料件船用底漆等数量短少违反海关监管规定金普海关行政处罚案
    发布时间:2023-07-21 20:14:54  来源:海关总署网站  浏览:368次

      2019年5月金普海关对当事人进行核查发现进料加工手册手册项下船员用椅子、船用底漆、驾驶室控制台等保税料件数量短少。

      以上行为有案件线索移交单、海关核查作业单、亏库明细表、查验记录、询问笔录、进口报关单及随附单据、电子邮件、律师函、税单、情况说明、工作记录、截图打印件等证据材料在案为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八十六条(十二)项之规定当事人已构成违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三)项之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科处罚款人民币13万元整。

      当事人应当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六条、第六十七条、第六十九条之规定履行上述处罚决定。

      当事人不服本处罚决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第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之规定可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大连海关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九十三条之规定当事人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可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出罚款数额当事人逾期不履行处罚决定又不申请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海关可以将扣留的货物、物品、运输工具依法变价抵缴或者以当事人提供的保证金抵缴;也可以采取法律规定的其他行政强制执行方式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022年06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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