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律师网 > 海关数据库 >  海关处罚决定外贸管制  > 正文
 
无正当理由短少保税料件投影机镜等违反海关监管规定头西沥海关行政处罚案
发布时间:2023-11-17 20:09:46  来源:海关总署网站    浏览:403次

经我关调查,当事人有以下违法行为:截至2023年3月1日,在执行手册期间短少保税料件序号 2 液晶显示板 13 个,序号7彩色投影机镜头 3325 个,无正当理由,已构成违反海关监管规定行为,应予行政处罚。上述货物价值人民币 129.6 万元,经海关计核,漏缴税款人民币 18.25 万元。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 第十二条、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处罚款人民币:8 万元。

当事人不服本处罚决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 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第十二条、《中华人民 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之规定,可自本 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深圳海关申请行政 复议,或者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直 接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23 年 8 月 1 日

 

海关处罚决定-详情页-右侧广告
  • 热点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