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财政部等13部门 【发文字号】2019年第96号
【发布日期】2019年12月28日 【实施日期】2020年1月1日
【法律类别】申报与通关 【效力层级】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调整内容见《关于调整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的公告》


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生态环境部 农业农村部

商务部 人民银行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市场监管总局

药监局 密码局 濒管办公告

2019年第96号 公布《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2019年版)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调整扩大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的要求,促进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的健康发展,现将《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2019年版)》予以公布,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

  

本清单实施后,《财政部等13个部门关于调整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的公告(2018年第157号)》所附的清单同时废止。

  

附件: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2019年版)

 


  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生态环境部

  农业农村部 商务部 人民银行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市场监管总局 药监局 密码局 濒管办

  2019年12月24日


附件下载:

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2019年版).pdf

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2019年版).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