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海关总署【发文字号】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119号【发布日期】2019年07月04日【实施日期】2019年07月04日【法律类别】进境检疫【效力层级】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保加利亚共和国农业、食品和林业部关于保加利亚葵花籽粕输华卫生与植物卫生条件议定书》的规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允许符合相关检验检疫要求的保加利亚葵花籽粕进口。现将《进口保加利亚葵花籽粕......
日期:2019-07-04 10:47:00 阅读:2905次 所属:海关法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