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列入我国反倾销清单的货物,用加工贸易手册进口时是否需要计征反倾销税?答: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01年第9号,对于加工贸易进口反倾销范围货物的,进口经营单位在有关货物实际进口申报时,也应向海关提交本公告第一条规定的有关单证。对不能提交有关单证或进口达成价格承诺协议的公司被诉倾销产品的价格低于协议参考价格,海关认定应征收反倾销税或现金保证金的,在产品因故内销时海关按审定的原进口料件的价格征收反倾销税或现金......
日期:2016-11-24 14:52:03 阅读:1374次 所属:海关律师答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