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公司是早期在国内成立的外资文具生产企业,当时免税进口了一批很先进的机器,现在公司在处置资产,将这批机器以170万元人民币的价格卖给国内公司,请问会涉及犯罪吗?答:应首先确认你所述机器是否仍处于海关监管期。对于处于监管期内的海关监管货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的规定,未经海关许可并且未补缴应缴税额,擅自将特定减税、免税进口的货物、物品,在境内销售牟利,偷逃税款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的,将......
日期:2017-05-03 12:04:26 阅读:1554次 所属:海关律师答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