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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司从事电子产品加工贸易,由于离保税区比较远,在制成品出口后复进口之后,制成品并不拉回厂里,而是继续出口再复进口,相应数量的制成品就在国内销售,这样以这种形式完成了加工贸易核销,请问这是否违法?谢谢。 ...
日期:2018-11-05 10:16:10   阅读:1609次   所属:海关律师答疑
问:您好,我司有一项产品在加工贸易手册备案时是要出口的,现在由于市场出现变化,出口加工区内有一家企业要购买,请问我司能向出口加工区出口吗,是否可以完成加工贸易核销?谢谢。答:可以,出口加工区属于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加工贸易货物监管办法》第二十条,经营企业出口加工贸易货物,可以向境外或者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监管场所出口,也可以通过深加工结转方式转出。...
日期:2017-02-24 09:59:59   阅读:1307次   所属:海关律师答疑
问:您好,两年前我司申请了海关加工贸易手册两本,在执行过程中由于国际市场变化,加工制成品只能内销,但是内销审批手续非常繁琐,我司就采用了一日游的形式,在保税区转圈,将成品复进口再销售,最后完成核销,请问这是否属于骗取海关核销的行为?谢谢。答:是否属于骗取海关核销的行为要看该一日游的行为是出于什么目的,以及在此过程中有无向海关交纳应缴税款,如果是出于实现在国内销售的目的,并且以一日游复进口的方式交纳了......
日期:2017-02-22 09:41:30   阅读:963次   所属:海关律师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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