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以一般贸易 方式 向上海海关 申 报出 口,申报金额12300美元。根据出口危险化学品申报要求,应当在申报时将报检生成电子底账申报录入随附单据栏目。当事人在报关时,未按规定录入“出境电子检验检疫申请受理凭条”信息,致使报关单上“随附单据”栏显示空白。经查,当事人报关时已向当事人提供了包括“出境电子检验检疫申请受理凭条”在内的全部报关资料。由于当事人的报关员在录入时操作失误,在报关时漏录入“出境电子检验检疫申请受理凭条”,造成了申报不实的违规行为。...
日期:2023-12-26 19:51:21 阅读:110次 所属:海关处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