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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根据商务部的建议作出决定,自2020年1月20日起,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继续征收反补贴税,实施期限为5年。...
日期:2020-01-21 17:52:29   阅读:2521次   所属:海关法库
【发布部门】商务部【发文字号】商务部公告2019年第3号【发布日期】2019年01月18日【实施日期】2019年01月20日【法律类别】反补贴【效力层级】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2014年1月20日,商务部发布2014年第4号公告,决定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实施最终反补贴措施,实施期限为自2014年1月20日起5年。2018年10月9日,商务部发布2018年第77号公告,宣布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的反补贴措施将于2019年1月19日到......
日期:2019-01-18 11:57:00   阅读:2869次   所属:海关法库
商务部发布的即将到期的双反措施共6项,相关企业在到期前可以以书面形式向商务部提出期终复审申请。...
日期:2018-10-27 22:14:25   阅读:3790次   所属:海关律师发布
标签: 到期反倾销  /  反补贴措施  /  目录
2014年4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以下称调查机关)发布2014年第26号公告,决定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实施反补贴措施,实施期限自2014年5月1日起2年。2016年4月29日,调查机关发布年度第14号公告,决定自2016年5月1日起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所适用的反补贴措施进行期终复审调查。调查机关对如果终止原反补贴措施,原产于欧盟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补贴和对中国太阳能级多晶硅产业损害继续或再度发生的可......
日期:2017-05-02 10:38:43   阅读:2375次   所属:海关法库
答:根据商务部公告2011年第19号,自2011年5月19日起,采用临时反补贴税保证金的形式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马铃薯淀粉实施临时反补贴措施。进口经营者在进口原产于欧盟的马铃薯淀粉时,应依据该初裁确定的各公司的从价补贴率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提供相应的临时反补贴税保证金。临时反补贴税保证金以海关审定的完税价格从价计征,计算公式为:保证金金额=(海关完税价格×保证金征收比率)×(1+进口环节增值税税率)。...
日期:2011-05-19 08:35:38   阅读:921次   所属:海关律师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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