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司走私电子原器件被海关查到,案件到法院后,经与检察院沟通,检察官接受我公司已经向海关缴纳了部分税款的事实,这样我们的涉案金额就减少三分之一,犯罪情节就没有那么重了,请问他们还可以向法院申请变更起诉书吗?答:依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高检发释字[2012]2号)第四百五十八条的规定,在人民法院宣告判决前,人民检察院发现被告人的真实身份或者犯罪事实与起诉书中叙述的身份或者指控犯罪事实不符的,......
日期:2016-09-05 09:54:03 阅读:1839次 所属:海关律师答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