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财政部【发文字号】财关税﹝2018﹞4号【发布日期】2018年03月29日【实施日期】2018年03月29日【法律类别】旅客通关及邮寄物品【效力层级】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商务主管部门、旅游主管部门、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为进一步促进口岸进境免税店健康发展......
日期:2018-03-29 00:00:00 阅读:3050次 所属:海关法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