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在成都双流机场海关以商品编码为“9024101000”申报两票进口货物,品名分别为“万能试验机”(1套,总价36500美元)和“电子万能试验机”(总价59588美元)。现已查明,该两票货物不仅能测试金属材料,还能检测其他非金属材料,商品编码申报为:“9024101000”,实际应归为:“90248000”。经计核,涉案货物完税价格共为人民币614338.63元,应缴税款人民币88888.66元,漏缴税款人民币9024.64元。...
日期:2023-11-28 18:02:07 阅读:158次 所属:海关处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