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以一般贸易方式向天津新港海关申报进口报关单项下货物共两项,申报商品编号均为69029000.00,其中:第一项申报品名耐火骨料,数量14.04吨,CIF价格1123.2美元;第二项申报品名耐火骨料,数量5.96吨,CIF价格476美元。经查验并检验,该票货物属于加工耐火产品过程中产生的边角碎料,应归入商品编号69039000,属于国家禁止进口的固体废物。2018年8月6日,当事人以一般贸易方式向天津新港海关申报进口报关单项下锆英粉55249千克,申报商品编号26151000.00,CIF价格84530.97美元。经查验并检验,该票货物具有放射性、有害因子超标,属于国家禁止进口的固体废物。...
日期:2023-07-06 12:55:08 阅读:215次 所属:海关处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