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化妆品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03号),现将高档化妆品消费税征收管理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整《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消费税纳税申报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72号)附件2《其他应税消费品消费税纳税申报表》填写说明中“化妆品”相关内容,调整后的表式及填写说明见附件。 二、自2016年10月1日起,高档化妆品消费税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以外购、进......
日期:2016-10-19 18:58:00 阅读:2973次 所属:海关法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