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我朋友开了一家手机店,他委托水客从香港带手机、IPAD等电子产品来店里卖。每个支付水客100-200元不等的带工费。后来水客头被抓了,我朋友也被牵连出来、也被缉私局给抓了。前几天案件到了检察院,律师阅卷发现海关在计算走私货物的偷逃税款时,将带工费作为运费算入计税价格。我们认为这不合理,因为带工费要远远高于正常的运费,如果走货运进来,一个手机可能就是几块钱运费,就算走快递的运费也就十多块钱。请问律......
日期:2018-07-23 15:14:17 阅读:2058次 所属:海关律师答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