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海关总署【发文字号】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17号【发布日期】2019年01月14日【实施日期】2019年01月14日【法律类别】运输工具【效力层级】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吨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利比里亚共和国政府海运协定》的相关规定,利比里亚共和国籍的应税船舶在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80号规定的到期日后继续适用船舶吨税优惠税率,到期日为2024年1月7日。 特此公告。海关总署......
日期:2019-01-14 00:00:00 阅读:2788次 所属:海关法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