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海关总署【发文字号】海关总署令第235号【发布日期】2017年12月20日【实施日期】2018年2月01日【法律类别】海关特殊监管区【效力层级】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海关总署令第105号公布,并经海关总署令第227号、海关总署令第235号修改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海关对保税仓库及所存货物的监管,规范保税仓库的经营管理行为,促进对外贸易和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和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
日期:2017-12-20 00:00:00 阅读:5410次 所属:海关法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