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您好,我司是一进出口公司,因涉嫌走私普通货物物品被缉私局立案侦查,并将我司正在报关进口的一批货物扣押了,这批货物是我司按正常程序报关的,与案件毫无关系,请问缉私局会退还吗?谢谢。答:您好,根据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涉案财物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公通字[2015]21号)第六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对涉案财物采取措施后,应当及时进行审查。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三日以内予以解除、退还,并通知有关当事人......
日期:2016-07-27 09:43:26 阅读:1663次 所属:海关律师答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