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海关总署【发文字号】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28号【发布日期】2018年04月16日【实施日期】2018年04月20日【法律类别】报关单位与报关员【效力层级】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为贯彻落实《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工作部署,海关总署对企业报关报检资质进行了优化整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企业报关报检资质合并范围 (一)将检验检疫自理报检企业备案与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案,合并为海关进出口货物......
日期:2018-04-16 10:35:00 阅读:4714次 所属:海关法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