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海关总署【发文字号】海关总署公告2017年第174号【发布日期】2018年11月22日【实施日期】2018年11月22日【法律类别】出境检疫【效力层级】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智利共和国农业部关于中国鲜枣输往智利植物检疫要求的议定书》,现将《中国鲜枣出口智利植物检疫要求》予以公布,符合《中国鲜枣出口智利植物检疫要求》的鲜枣允许出口。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日期:2018-11-22 00:00:00 阅读:3259次 所属:海关法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