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您好,公司濒临破产,被供应商逼着还债,现在将我们以前免税进口的机器拿去质押了,结果海来查认为我们漏缴了税款,请问会怎么确定这个数额?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计核违反海关监管规定案件货物、物品价值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82号)第二十六条的规定, 未经海关许可,擅自将特定减免税货物转让的,案件的漏缴税款为违法货物的应缴税款;擅自将特定减免税货物抵押、质押、留置、移作他用的,案件的漏缴税款为违法行为......
日期:2017-06-21 10:53:38 阅读:1227次 所属:海关律师答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