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以一般贸易监管方式向厦门机场海关申报进口老顺德可可液块110箱1980千克、远香可可液块20箱400千克,申报总价为7150美元,成交方式为C&F。经调查,当事人在未取得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的情况下,将进口的130箱可可液块全部销售,共计收入人民币65000元,扣除用于对外支付货款为人民币45953.22元和货物进境时缴交的税款人民币5973.91元,当事人违法所得共计人民币13072.87元。当事人进口属于法定检验的进口商品,未经检验,擅自销售属于法定检验的进口商品。 ...
日期:2022-08-19 11:19:51 阅读:654次 所属:海关处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