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海关总署【发文字号】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90号【发布日期】2006年06月26日【实施日期】2018年05月01日【法律类别】进出境检疫【效力层级】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进出口煤炭检验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进出口煤炭检验工作,保护人民健康和安全,保护环境,提高进出口煤炭质量和促进煤炭贸易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以下简称商检法)及其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
日期:2006-06-26 00:00:00 阅读:3316次 所属:海关法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