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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商务部建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在反倾销措施期终复审调查期间,对原产于台湾地区、马来西亚和美国的进口正丁醇继续按照2018年第100号公告公布的征税产品范围和税率征收反倾销税。...
日期:2023-12-22 14:34:23   阅读:321次   所属:海关法库
标签: 正丁醇  /  反倾销
【发布部门】商务部【发文字号】商务部公告2018年第100号【发布日期】2018年12月28日【实施日期】2018年12月29日【法律类别】反倾销【效力层级】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以下称《反倾销条例》)的规定,2017年12月29日,商务部(以下称调查机关)发布2017年第83号公告,决定对原产于台湾地区、马来西亚和美国的进口正丁醇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调查机关对被调查产品是否存在倾销和倾销幅度、......
日期:2018-12-28 14:39:00   阅读:2797次   所属:海关法库
标签: 商务部  /  正丁醇  /  反倾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以下简称商务部)于2017年11月8日收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庆石化分公司和中国石油四川石化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申请人)代表中国大陆正丁醇产业正式提交的反倾销调查申请。申请人请求对原产于台湾地区、马来西亚和美国的进口正丁醇进行反倾销调查。商务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有关规定,对申请人的资格、申请调查产品的有关情况、中国大陆同......
日期:2017-12-29 15:40:00   阅读:2290次   所属:海关法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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