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力于为中国进出口企业服务
海关律师网 > 相关推荐
汽车零部件的相关资料
5条数据
当事人以一般贸易方式申报进口汽车零部件等货物47票,经查,该货物存在漏报运保费的情况,影响国家税款征收的违法行为,并造成漏缴税款人民币9900.29元的违法后果。...
日期:2023-05-01 21:37:14   阅读:295次   所属:海关处罚信息
当事人以一般贸易方式申报进口汽车零部件等货物47票,经查,该货物存在漏报运保费的情况,影响国家税款征收的违法行为,并造成漏缴税款人民币9900.29元的违法后果。...
日期:2023-04-29 23:17:28   阅读:364次   所属:海关处罚信息
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口岸营商环境,提高通关效率,降低通关成本,推动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持续提升,海关总署决定在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广州、深圳、杭州和宁波推广实施进口汽车零部件产品(见附件)检验监管便利化措施。...
日期:2019-12-31 20:15:00   阅读:2466次   所属:海关法库
标签: 汽车  /  汽车零部件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进一步优化口岸营商环境,降低企业通关成本,促进贸易便利化,经前期试点和风险评估,海关总署决定对进口汽车零部件产品在全国海关推广实施采信便利化措施。...
日期:2019-10-16 10:36:00   阅读:2849次   所属:海关法库
为进一步规范进口汽车零部件的申报,便利企业通关和海关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申报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现就汽车零部件规范申报问题公告如下: 一、本公告所称汽车零部件是指用于生产汽车的零部件(以下简称生产件)和用于维修汽车的零部件(以下简称维修件),不含构成整车特征的汽车零部件。 二、进口货物收货人以一般贸易方式申报进口属于《需要详细列名申报的汽车零部件......
日期:2006-11-03 06:00:00   阅读:2983次   所属:海关法库
1/1页  共5条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