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全国人大常委会【发文字号】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发布日期】2017年12月27日【实施日期】2018年07月01日【法律类别】运输工具【效力层级】法律【时效性】现行有效第一条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港口进入境内港口的船舶(以下称应税船舶),应当依照本法缴纳船舶吨税(以下简称吨税)。 第二条 吨税的税目、税率依照本法所附的《吨税税目税率表》执行。 第三条 吨税设置优惠税率......
日期:2017-12-27 00:00:00 阅读:2367次 所属:海关法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