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海关总署【发文字号】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201号【发布日期】2018年12月17日【实施日期】2019年01月01日【法律类别】申报与通关【效力层级】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化验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76号),海关总署决定,在对海关总署2014年第79号公告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化验方法”进行维护和更新的基础上,发布CCLM 1001-0001等133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化验方法”(附件1......
日期:2018-12-17 15:25:00 阅读:2673次 所属:海关法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