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力于为中国进出口企业服务
会员登录
/
注册
法律服务
简体
/
繁体
手机版
English
走私刑事辩护
关税纳税争议(征免 商品归类 估价 原产地)
海关扣货与行政处罚争议
海关现场应急处置咨询
首页
关于我们
网站发布
海关法库
海关律师答疑
海关律师说法
海关律师案例
海关处罚决定
归类决定
单耗标准
小视频
法律服务
海关律师网
>
相关推荐
物品征税
的相关资料
共
2
条数据
邮寄自用的手表是否要征收关税
答: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43号,个人邮寄进境物品,海关依法征收进口税,但应征进口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含50元)以下的,海关予以免征。个人寄自或寄往港、澳、台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800元人民币;寄自或寄往其它国家和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1000元人民币。具体通关纳税事宜您可参阅“邮递物品进出境通关指引” 。...
日期:2011-09-05 08:44:34 阅读:1672次 所属:海关律师答疑
标签:
|邮寄手表|
/
进境物品进口税
/
|
/
物品征税
/
|关税征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进出境旅客通关的规定(海关总署令第55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进出境旅客通关的规定 (一九九六年一月一日)注:该规定第六条、第八条、第十五条已被海关总署令第198号修改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和其它有关法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通关”系指进出境旅客向海关申报,海关依法查验行李物品并办理进出境物品征税或免税验放手续,或其它有关监管手续之总称。 本规定所称“申报”,系指进出境旅客为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
日期:1996-06-18 06:00:00 阅读:6174次 所属:海关法库
标签:
旅客通关
/
行李物品
/
物品征税
第
1
/
1
页 共
2
条记录
我要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