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国务院批准,对厄立特里亚和柬埔寨王国等2个完成换文手续的最不发达国家,适用97%税目产品特别优惠关税待遇措施。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自2016年12月10日起,对进口原产于厄立特里亚和柬埔寨王国的8047个税目产品实施特惠税率。具体产品清单见海关总署公告2015年第69号附件7特惠税率表中“最不发达国家”LDC2栏。 二、收发货人申报进口原产于上述2个国家并申请享受特惠税率的货物时,应按照海关总署公告2016年第......
日期:2016-12-07 09:52:00 阅读:2242次 所属:海关法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