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力于为中国进出口企业服务
海关律师网 > 相关推荐
现金类物品的相关资料
1条数据
2018年3月16日,香港海关以2018年第53号法律公告发布《2018年实体货币及不记名可转让票据跨境流动条例(修订附表1)公告》(以下简称“53号法律公告”),53号法律公告为香港海关根据《实体货币及不记名可转让票据流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629章)第33(1)条作出修订,《条例》及53号法律公告已于2018年7月16日开始实施。该《条例》及53号法律公告最为引人注目的是关于入港旅客携带“实体货币及不记名可转让票据”(即现......
日期:2018-07-18 15:14:43   阅读:5155次   所属:海关律师发布
标签: 香港海关  /  入境香港  /  旅客  /  携带  /  超量  /  现金类物品  /  新规定
1/1页  共1条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