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部公告2011年第23号 发布《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环境保护管理规定》、《进口硅废碎料环境保护管理规定》【发布部门】环境保护部【发文字号】环境保护部公告2011年第23号【发布日期】2011年03月11日【实施日期】2011年06月01日【法律类别】废物进口禁止与许可【效力层级】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已被环境保护部公告2015年第70号废止为进一步完善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
日期:2011-03-11 15:10:00 阅读:3156次 所属:海关法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