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公司向鲅鱼圈海关办申报进口一票其他重油(拔顶油)货物。经我局调查核实,该票货物实际“原油”,应归入税则号列2709.0000。由于当事人未申报的货物真实品名进行审查,导致该票货物品名及税则号列申报与实际不符,申报不实违规。...
2025-05-15 23:11:14海关处罚信息
当事人于2024年10月23日申报出口一批硅锰合金,申报商品编码为8111009000,申报数量为78000千克,申报总价86424.00美元。经海关抽样鉴定,货物应归入7202.3000项下。经海关计核,本案货物价值为人民币73.926827万元。当事人申报货物税则号列申报不实,影响海关统计准确性、影响国家税款征收....
2025-05-13 12:38:00海关处罚信息
当事人以般贸易方式向宁波、上海、青岛等海关申报出口冷冻杏鲍菇、冷冻马蹄等货物7票。其中冷冻马蹄共60836千克,申报商品编码均为0710809090,出口退税率9%,申报价格共计163890美金。经金华海关认定,上述7票货物中的冷冻马蹄应归入税则号列07149010,出口退税率为0%。当事人因海关业务不够熟悉,税则号列申报错误的行为,影响国家出口退税管理。...
2025-04-17 23:01:55海关处罚信息
当事人以一般贸易方式向海曙海关、北仑海关申报出口DHA藻油,申报税则号列20089939,出口退税率13%。根据归类总规则一及六,涉案DHA藻油在协调制度2022年转版前应归入税则号列15159090,在协调制度2022年转版后应归入税则号列15156000,出口退税率均为0。其中,2020年10月16日至2021年12月27日期间,当事人共申报出口DHA藻油11020千克,涉及6票报关单,申报总价451820美元,按海关征税美元汇率折算人民币总价2962691.24元,影响出口退税人民币385149.87元。2022年4月6日至2023年4月20日期间,当事人共申报出口DHA藻油9120千克,涉及5票报关单,申报总价373920美元,按海关征税美元汇率折算人民币总价2525011.65元,影响出口退税人民币328251.51元。...
2025-04-17 13:12:12海关处罚信息
当事人以保税电商方式向北仑海关申报进口AXXZIA空气感面膜、AXXZIA2022新版白肌饮等货物4票。其中AXXZIA2022新版白肌饮共3804盒,申报商品编码为2106909090,申报价格共计18639600日元。经金华海关认定,上述4票货物中的AXXZIA2022新版白肌饮应归入税则号列22029900。当事人因海关业务不够熟悉,税则号列申报错误的行为,影响海关统计准确性。...
2025-04-17 13:08:39海关处罚信息
当事人于2020年10月16日至2023年4月20日期间,以一般贸易方式向海曙海关、北仑海关申报出口DHA藻油,申报税则号列20089939,出口退税率13%。根据归类总规则一及六,涉案DHA藻油在协调制度2022年转版前应归入税则号列15159090,在协调制度2022年转版后应归入税则号列15156000,出口退税率均为0。其中,2020年10月16日至2021年12月27日期间,当事人共申报出口DHA藻油11020千克,涉及6票报关单,申报总价451820美元,按海关征税美元汇率折算人民币总价2962691.24元,影响出口退税人民币385149.87元。2022年4月6日至2023年4月20日期间,当事人共申报出口DHA藻油9120千克,涉及5票报关单,申报总价373920美元,按海关征税美元汇率折算人民币总价2525011.65元,影响出口退税人民币328251.51元。当事人的以上行为构成了税则号列申报不实,影响国家出口退税管理的违反海关监管规定行为。...
2025-04-17 13:02:07海关处罚信息
当事人2022年 6月至2023年8月,向海关申报进口商品10票,当事人申报 商品名称均为“诃子”,申报商品编码均为1211903999, 上述报关商品经海关归类确认税则号应为14049010,当事 人税则号申报不实影响国家税款征收。...
2025-04-10 23:09:57海关处罚信息
当事人于2024年11月6日以一般贸易方式向海关申报出口“方钢”,申报税则号列7214990000(出口退税率0、无监管条件),货值人民币923325元。经海关查验后认定,当事人出口实货应为“钢坯”,应归入税则号列7207110000(出口退税率0、监管证件代码B、检验检疫类别N),属于法定检验商品。当事人擅自出口未报检的属于法定检验的出口商品,违反海关监管规定。...
2025-04-07 22:47:55海关处罚信息
当事人以一般贸易方式向海关申报出口5项货物,申报品名均为焊粉,申报税则号列均为38101000,申报数量分别为21816千克、5040千克、7168千克、1792千克、1584千克,申报CIF总价分别为人民币318731.76元、人民币71013.6元、人民币132106.24元、人民币33026.56元、人民币24251.04元。经海关查验并归类认定,涉案货物主要成分为铁、锰、硅、钛等金属成分,上述第1-5项商品分别被归入税则号列72021900、72029100、72023000、72023000、72029100项下。经计核,上述申报不实违法货物价值为人民币577259.33元,漏缴税款为人民币80383.71元。...
2025-03-27 22:57:20海关处罚信息
当事人以一般贸易监管方式向海关申报出口井下矿用车10辆,申报商品编号8704109000(无出口监管条件),申报FOB总价104280美元。经海关查验并归类认定,实际货物应归入税则号列87042240(需出口许可证)项下,与申报不符。经计核,当事人上述申报不实的违法货物价值为人民币743589元。...
2025-03-25 12:25:36海关处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