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海关总署【发文字号】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45号【发布日期】2003年04月16日【实施日期】2018年05月01日【法律类别】进出境检疫【效力层级】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出境竹木草制品检疫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出境竹木草制品的检疫管理工作,提高检疫工作质量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出境竹木草制品(包括竹、木......
日期:2003-04-16 00:00:00 阅读:3417次 所属:海关法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