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力于为中国进出口企业服务
海关律师网 > 相关推荐
缓税利息的相关资料
17条数据
问:您好,擅自销售加工贸易保税料件,海关在计算偷逃税款时要不要计算保税料件的缓税利息?答:您好。根据《刑法》第一百五十四条,未经海关许可并且未补缴应缴税额,擅自将批准进口的来料加工、来件装配、补偿贸易的原材料、零件、制成品、设备等保税货物,在境内销售牟利的按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定罪处罚。计算缓税利息是在申请内销补税时才计征,走私犯罪应依据刑法规定“应缴税额”来定罪量刑。...
日期:2016-08-30 09:48:36   阅读:1389次   所属:海关律师答疑
标签: 保税料件  /  缓税利息  /  偷逃税款
问:您好,我司即将开展加工贸易业务,据了解,我司所生产的加工贸易产品会产生一些副产品,请问对于该部分副产品,如果我司申请内销的话,海关会征收缓税利息吗?谢谢。答: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加工贸易边角料、剩余料件、残次品、副产品和受灾保税货物的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对于需要内销的副产品,海关按照加工贸易企业向海关申请内销副产品的报验状态归类后的适用税率和审定的价格,计征税款和缓税利......
日期:2016-06-23 10:07:03   阅读:1230次   所属:海关律师答疑
标签: 内销  /  加工贸易副产品  /  征收  /  缓税利息
答:根据海关总署2009年第14号关于加工贸易保税货物内销缓税利息征收及退还有关问题的公告 ,加工贸易保税料件或制成品经批准内销的,缓税利息计息期限的起始日期为内销料件或制成品所对应的加工贸易合同项下首批料件进口之日;加工贸易E类电子帐册项下的料件或制成品内销时,起始日期为内销料件或制成品所对应电子帐册的最近一次核销之日(若没有核销日期的,则为电子帐册的首批料件进口之日)。对上述货物征收缓税利息的终止日期......
日期:2010-01-28 08:32:17   阅读:2018次   所属:海关律师答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经贸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加工贸易银行保证金台账制度的意见〉的通知》(国办发〔1999〕35号)和海关总署2009年第13号公告等规定,现就加工贸易保税货物内销缓税利息的征收和退还涉及的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加工贸易保税货物在规定的有效期限内(包括经批准延长的期限)全部出口的,由海关通知中国银行将保证金......
日期:2009-03-18 15:12:00   阅读:5232次   所属:海关法库
标签: 缓税利息  /  内销
为稳步推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改善加工贸易发展环境,积极支持扩大内需,经国务院批准,现就加工贸易保税货物内销征收缓税利息适用利息率调整的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缓税利息的利息率 加工贸易保税货物内销征收缓税利息适用的利息率暂由参照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调整为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活期存款利率(以下简称“活期存款利率”)执行。 二、缓税利息的征收及计算公式 加工贸易缓税利息应根据填发海关税款缴款书时海关总署公......
日期:2009-03-08 06:10:00   阅读:3542次   所属:海关法库
标签: 缓税利息  /  内销  /  利息率
海关总署公告(加工贸易内销缓税利息和违反海关监管规定漏缴税款滞纳金征收的有关问题)(2004年第39号)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国务院令第392号,以下简称《关税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经贸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加工贸易银行保证金台帐制度的意见〉的通知》(国办发〔1999〕35号)等有关规定,现就加工贸易内销缓税利息和违反海关监管规定漏缴税款滞纳金征收的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关......
日期:2004-06-26 06:00:00   阅读:2913次   所属:海关法库
对在合同规定的加工期限内未能出口或经批准转内销的,海关应及时通知中国银行将保证金及利息转为税款和缓税利息。经商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现就有关利息的退还和征收问题通知如下。...
日期:1999-06-21 06:00:00   阅读:4216次   所属:海关法库
标签: 缓税利息  /  内销
  • «
  • 1
  • 2
  • »
  • 跳转
    2/2页  共17条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