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以一般贸易方式向蛇口海关申报出口:女上衣∣针织∣棉制19760件,商品编号为6104320000。蛇口海关查验发现,当事人实际出口货物为:1.女上衣∣梭织∣化纤制630件,商品编号应为62043300;2.女上衣∣针织化纤∣化纤+棉制17556件,商品编号应为61103000。当事人上述申报不实货物价值人民币113.58万元,当事人该申报不实行为违反了海关监管规定,影响海关统计准确性。当事人实际未出口货物价值人民币9.83万元,当事人该申报不实行为违反了海关监管规定,影响国家出口退税管理。...
日期:2024-03-15 07:14:26 阅读:71次 所属:海关处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