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国务院【发文字号】国务院令第666号【发布日期】2016年02月06日【实施日期】2016年02月06日【法律类别】对外贸易【效力层级】行政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已经2016年1月13日国务院第119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总理 李克强2016年2月6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为了依法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国务院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价......
日期:2016-02-08 00:00:00 阅读:3373次 所属:海关法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