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关税调整方案》已经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并报国务院批准,将自2017年1月1日起实施(具体内容见财政部网站)。为准确实施《2017年关税调整方案》,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2017年关税调整方案》主要内容 (一)进口关税税率。 1.最惠国税率 (1)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关税减让表修正案》附表所列信息技术产品最惠国税率自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继续实施首次......
日期:2016-12-30 00:00:00 阅读:3369次 所属:海关法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