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公司聘请职业经理人从事管理工作,他私自利用公司名义和办理进出口业务的便利,夹带走私物品进境,现在海关查车查到,公司被认定为单位犯有走私罪,我认为公司很冤,请问一下,走私案件单位犯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谢谢!答: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海关总署关于办理走私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法[2002]139号)第十八条的规定,具备下列特征的,可以认定为单位走私犯罪:(1)以单位的名义实施走私犯......
日期:2016-09-22 09:45:00 阅读:1109次 所属:海关律师答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