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向海关申报进口一般贸易项下滚针轴承40批184套,申报商品编号均为84824000,对应2013年进口暂定税率为4%、对应2014年至2016年进口暂定税率为6%,申报价格共计人民币C&F 1554098.73元。经当事人确认,上述滚针轴承均不是二环、三环偏心滚动轴承。根据海关归类认定,上述滚针轴承商品编号2013年应为84825000、对应进口关税税率(最惠国税率)8%,2014年至2016年应为8482500090、对应进口关税税率(最惠国税率)8%。经上海浦江海关核定,全案货物价值共计人民币1969649.17元,漏缴税款共计人民币38409.02元。上述事实业已构成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行为。...
日期:2023-03-20 22:21:35 阅读:442次 所属:海关处罚信息